轮式动力伞飞行条例
1.动力伞每次飞行前必须检查,当感到任何有可能影响安全的疑虑时,就不要飞行。
2.任何不利气象条件下不要飞行;风速超过6.7m/s不要飞行;侧风超过20度、4.4m/s不要飞行。
3.飞行是必须戴头盔和目镜。
4.要特别注意保护长发,避免衣服和身体接触螺旋桨、滑轮和操纵绳。
5.起飞是缓缓加大油门,机体开始运动,当伞充气并升到头顶正确位置后,加大油门
6.着陆时侧风不要超过20度,如有情况复飞。
7.不要同时蹬两个脚操纵棒,不要频繁操纵。
8.在飞行高度低于30米时做机动飞行要注意保持高度,适当加大功率,以免降低高度
9.不要在如果发动机突然停车时不能安全着陆的空域飞行
10.不要在危险地区,如高压线、树林和建筑物等上空飞行,不要试图穿过障碍物。
11动力伞.起飞和着陆应正对风。如不可避免地要顺风着陆,风速必须小于3.5m/s。